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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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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1-07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负责统一办公区域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

(三)负责市级指定公务往来人员的接待服务工作,协同有关单位承担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保障服务。

(四)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车辆等有关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产权界定、评估监管、资产处置等工作。

(五)管理市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市级机关土地使用权;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项目审核、规划编制、建设监管、权属登记、使用调配、出售租赁等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负责公务员周转性住房、代管房产及住宅的管理及修缮工作。

(六)负责市级公务车辆的统一管理和保障服务;审核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报废事项;负责全市承办重大公务活动的车辆保障服务工作。

(七)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工作;会同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节能工作的考评及能耗统计工作。

(八)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商品及服务的政府集中采购代理工作;承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汇总审核管理等工作。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内、外的项目采购。

(九)负责市行政中心的物业管理、安全保卫、消防、绿化美化、办公秩序维护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起草机关事务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体制改革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文秘、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接待经费的管理、审核、拨付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共用房建设、房屋维修、政府采购、公共机构节能经费的汇总、审核管理;负责原金昌饭店托管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接待科

负责市委及各部委、市人大及各专委会、市政府及各部门、市政协及各专委会对应的副地级以上来金领导的接待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接待工作;负责外宾及考察洽谈客商的接待工作;负责其他相关的接待工作。

(三)行政科

负责市行政中心大院的环境绿化、卫生保洁、网络通讯管理工作;负责会议中心的管理工作。

(四)车管科

负责市级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辆的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用车出行保障、司乘人员管理、车辆维护等工作。

(五)公房管理科

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土地管理;承办公共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编制公共用房修缮计划,审批修缮项目并组织实施。

(六)保卫科(信访值班室)

负责市行政中心大院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消防等工作;协调落实行政中心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疏导上访群众,维持市行政中心正常秩序。  

(七)国有资产和公共节能管理科

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定配置标准;承担清查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监管、资产处置、年度审核、统计报告等工作;指导和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公共节能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节能工作的考评及能耗统计工作。

三、事业机构

(一)金昌市政府集中采购代理中心,正科级建制。其主要职责: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商品及服务的政府集中采购代理工作;承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汇总审核管理等工作;承办集中采购目录内、外的项目采购等。

(二)金昌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科级建制。其主要职责:负责市直管理公房修缮维护;负责安置房、周转性住房等市管公房房费收缴工作;负责市行政中心食堂和活动室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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